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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藏政办发〔2022〕40号)要求,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拟对“无废城市”建设2023年成效评估项目技术服务进行公开询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人: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二、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无废城市”建设2023年成效评估项目
三、项目内容:根据《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完成2023年度工作成效评估报告,对拉萨市、日喀则市、山南市“无废城市”建设2023年第三、第四季度工作进行技术帮扶,协助制定“无废寺庙”等“无废细胞”建设标准。
四、资金来源及限额:财政资金187520元。
五、申请人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体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
7、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专业技术人员稳定。
8、询价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具有“无废城市”建设相关业绩的申报单位优先考虑,申报材料中需提供合同或任务书等证明材料。
六、中标方式:本次询价经综合评比后,确定中标单位。报价函必须胶装成册单独密封、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价函需列出单位相关业绩。
七、时间、地点、联系方式: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逾期不得对其申报文件做任何修改。
报价时间:2023年7月26日上午10:00
邮寄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中路26号 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处
邮编:850000
联系人:王攀
联系方式:0891-6849072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