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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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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对《阿里地区加木110千伏 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1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厅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阿里地区加木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站址:阿里地区噶尔县扎西岗乡鲁玛村

线路:阿里地区噶尔县境内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阿里供电公司

1. 新建阿里加木110千伏变电站1座,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成套设备,本期新建主变2台,容量为2×40MVA;终期2台主变,容量为2×40MVA,户外布置。

2. 狮日线(狮泉河变侧)改接至加木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线路:新建线路长度约7km,利旧11km(铁塔利旧,只更换导线)

3. 巴狮II回(巴尔变侧)改接至加木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线路 :新建线路长度约14km。

在项目有效落实《报告表》和技术评估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后,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得到控制和缓解。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有关规定,经会议研究,我厅拟对《阿里地区加木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为确保审批质量,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特此公示相关情况。公示期为202391日至20239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向区生态环境厅反映情况。

联系部门:区生态环境厅辐射安全监管处;联系电话:0891-6849036;传真:0891-6849035;通讯地址:拉萨市金珠中路26号;邮编:850000。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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