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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全区社会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 盲样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14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厅

为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深化生态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藏委厅〔202011号)有关要求,掌握我区社会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实际能力,提高全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确保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我厅20233月、9月开展了2轮社会第三方环境测机构盲样考核现将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附件:1、西藏自治区20233月社会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盲样考核情况统计表

2、西藏自治区20239月社会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盲样考核情况统计表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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