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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进驻
自治区第一生态环保督察组副组长李桑一行在吉隆县下沉督察
发布时间:2024-07-12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厅

    7月7日至9日,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副组长、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李桑,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五处处长谢鑫一行在吉隆县开展下沉督察。市县两级有关负责同志陪同。

   

    李桑副组长一行先后深入国道216线孔塘拉隧道项目、热索国门、生活污水处理厂、海关实验室、口岸医院、帕巴寺、吉甫村、县城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宗嘎镇河道采砂厂、吉隆镇冲堆村临时建筑垃圾堆放点等点位实地督导检查。通过与县委、政府主要领导个别谈话、听取汇报、现场核查、调阅资料等方式,重点了解吉隆县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近三年生态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情况,对吉隆县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给予肯定。

    李桑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贯彻“两山”理念,增强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清单化管理、责任化推进、台账化销号,举一反三、系统整改,以持续改善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幸福指数。要压实企业责任,强化源头管控,严格落实环评要求,严格执行工艺标准,规范建设运营加工厂区,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见行见效。要紧盯私挖乱采、乱砍滥伐、垃圾废物转运处置等重要点位、重点环节,加强全过程监督管理,发挥执法利剑作用,全面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能力质效。

李桑要求,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对标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系列决策部署,以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不断健全机制、优化举措,补齐短板、锻造长板。要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聚焦旅游名县、边贸大县属性特征,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切实将生态禀赋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动能。要着力打造“美丽口岸”,深化推广“无废寺庙”建设经验,努力为全区生态文明高地创建贡献力量。


期间,李桑副组长一行深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驻村点贡当乡樟村、吉隆镇冲堆村调研慰问。李桑要求,驻村工作队要融入服务吉隆县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县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建言献策、添砖加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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