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8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厅
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决定开展第二轮第二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安排部署,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自2024年7月6日至7月25日对林芝市开展第二轮第二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信访受理范围:受理林芝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市处理。 督察期间,督察组设专门电话:0894-5708593,邮政信箱: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城区A013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电话时间:每日上午09:00至晚21:00,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7月25日。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来信来电,反映问题、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