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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大练兵宣传专栏
藏川滇开展三省区联合执法检查 突出跨区域、跨流域协同监管
发布时间:2024-09-30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厅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升跨区域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强化藏川滇区域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三地信息共享、执法互助、经验交流,共同提高执法队伍能力和执法业务水平,实现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保护青藏高原的目标。近日,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在西藏昌都市贡觉县、芒康县开展藏川滇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检查,并举办2024年藏川滇三省区联合执法座谈交流会。

    2023年,川藏两省区生态环境厅签订了《川藏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工作协议》,在四川省甘孜州巴塘县组织开展了川藏两省区联合监管执法活动,走出了省市县三级联动执法第一步。藏滇两省区执法人员早在2016年,就开展了澜沧江流域上下游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有着深厚的执法感情和联合执法经验。本次藏川滇三省区

联合执法检查,明确联合执法目标、任务、措施,组建三支联合执法小组,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问询核实等方式,对重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对城市环境基础设施规范运行情况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发现了相关生态环境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移交昌都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依规处置。

    联合执法后,藏川滇三省区三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召开座谈交流会议,就如何强化区域联合执法、重大项目联合监管、重点案件查办等事宜进行深入交流和讨论,期间分享执法经验。西藏自治区基层执法人员赴四川省成都市就跟班学习事宜进行了商讨。

    通过藏川滇三省区联合执法工作座谈会,深化了联合执法认识,明确了联合执法重点,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强化了责任落实,推动了区域协同治理,取得了预期效果,为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工作迈上新台阶尊定了基础。下一步,三省区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藏川滇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机制,鼓励市州、县区执法队伍积极推动人员互派、案例研讨、联合培训、跟班学习和执法经验交流,不断提升办案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推动藏川滇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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