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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系统法治建设,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把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法治政府建设有效结合,紧紧围绕依法执法,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全面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扎实做好行政处罚案件执行,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效能。
一是严格依法执法。严格贯彻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向社会公开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机构设置和职责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等信息,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活动主动出示证件,执法文书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文书,依法留存现场痕迹和证据,规范储存行政执法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和录音录像照片资料。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行政处罚案件办审分离,重大处罚决定经局办公会或局党组会集体审议。今年以来,林芝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2份、《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8份,下达并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5份。同时,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聘请了专业法律顾问团队,已出具法律意见书7份。
二是加强学法普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建立健全常态化学法制度,将普法融入干部职工集体学习会,组织学习生态环境保护各类法律法规,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努力营造林芝市生态环境局内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利用“3.22”世界水日等重要节点,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今年已参与集中宣传2次,向群众发放《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美丽乡村绿色家园》、环保袋等宣传资料360余份。同时,积极向企业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契机,面对面向企业宣传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进一步提高了企业及管理人员环保意识。
三是强化案件执行。“马某非法收购转运废机油案”是林芝市首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成功执行到位的生态环境系统涉诉行政处罚案件。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林芝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于2022年1月4日向当事人送达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催告当事人在10日内履行缴纳违法所得的义务,催告期内工作人员多次打电话沟通催缴。在法定期限内,马某仍未履行义务。2022年1月19日,林芝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向巴宜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巴宜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案已于2022年2月24日执行到位。该案件是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与司法衔接的典型示范,从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到行政诉讼的应诉胜诉,到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充分体现了环境行政执法权威和执法公正,也体现了林芝市生态环境局案件卷宗质量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