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首页 返回顶部
环保动态

你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环保动态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8部门联合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美丽河湖和美丽蓝天 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8-01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厅


      近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商务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美丽河湖和美丽蓝天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藏环发〔2025〕5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保持水环境质量良好、保障大气环境质量优良的总体目标,细化设定了全区国控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100%,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PM2.5浓度不超过10.5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以上等指标。
   《实施方案》部署,美丽河湖和美丽蓝天2个体系,提出持续打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推动环境空气和噪声污染防治等5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围绕“四江、四湖、五河”美丽河湖建设,以及拉萨、日喀则等重点区域的美丽蓝天建设,安排部署了16项具体工作。
   《实施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锚定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台账,采取提醒督办、督导帮扶等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工作中加强调度评估,针对存在的短板、漏项,加强整改提升,不断巩固工作成效。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藏ICP备07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5400000014

地址:西藏拉萨市金珠中路26号     电子邮件:STHJXXZX@163.com   电话:0891-684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