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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阿松副厅长一行赴昌都调研指导工作
发布时间:2024-06-27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厅

   6月17日至21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阿松一行,先后深入昌都市八宿县、察雅县、卡若区、类乌齐县、丁青县实地调研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整改、农村环境整治、“无废城市”建设情况,与昌都市市直相关部门就推进《西藏自治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进行了座谈交流,听取了昌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向昌都市生态环境系统讲授党课。她强调,要始终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生态保护第一,按照“四个创建”和“美丽西藏”建设要求,高质高效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

    在八宿海螺水泥厂、高争水泥厂,现场查看了矿山生态修复情况,听取了企业产能控制情况后,阿松指出,矿山生态恢复需进一步巩固并长期坚持,三家水泥企业要严格按核定产能生产。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主动汇报沟通,积极协调调度,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问题整改不反弹、见长效。

    在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点,污水、垃圾处置场,详细询问工艺流程、处置能力和达标排放情况后,阿松指出,加快建设并规范运行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是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是增加广大农牧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的有效途径,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督促规范运行,定期开展监督性监测,确保达标排放,切实守护昌都的蓝天、碧水、净土。

    在讲党课时指出,要以更高站位捍卫生态环境保护“国之大者”。昌都生态环境保护系统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区党委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建设“美丽西藏”的神圣使命上来,奋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持续推动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精准、科学、依法深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以持续优良的生态环境质量忠诚践行“两个维护”。要以更实举措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全国、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注重理论水平与业务能力“双提升”,按照年度重点任务,细化工作举措,持续攻坚发力,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做出昌都贡献。要以更严要求锻造环保铁军。坚定不移坚持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持续增强党纪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振工作作风,切实锻造一支立场坚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生态环保铁军。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处处长陈歆,昌都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二级巡视员黎世峰,相关县(区)政府、及县(区)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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