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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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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2026年西藏自治区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指标体系优化和更新项目》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18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厅

一、技术服务业主单位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二、技术服务概况

结合西藏自治区发展实际,在现有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高地旧创建指标体系基础上,对标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充分吸纳西藏自治区各相关单位和各地市意见建议,对原有指标体系开展优化、修订与更新完善工作。最终编制形成《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指标体系优化和更新研究报告》《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创建指标体系(建议稿)》《指标解释及数据获取指南》《指标评价办法》等全套成果文件,为西藏自治区持续推进生态文明高地创建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三、技术服务预算

该项目总资金计划不超过32万元。

四、申报资格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熟悉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工作情况,有常驻拉萨市区的技术团队,能够满足本次服务过程中我厅交予的工作要求。

(二)申报单位有能力组建技术团队,技术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团队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证据。

(四)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申报资料

(一)申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环保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单位按照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和一份响应文件。我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根据单位资质、技术团队情况、技术支撑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选,择优选取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

(三)相关业务业绩。

公告时间

2026818日至2026824

七、其他事项

(一)服务期间,我厅将根据需要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本次工作由西藏自治区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专项组办公室负责,公告时间结束前申报单位应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三份)密封后送至西藏自治区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专项组办公室(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联系人:吕世宁    联系电话:0891-6849044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中路26号生态环境厅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8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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