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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厅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生态环境厅机关、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2025年度财政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情况开展内部审计。现诚邀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内部审计调查服务
二、被审计单位计费基础
本次审计覆盖生态环境厅机关本级及下属2家事业单位,审计范围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各单位具体计价基础如下:
序号 | 年度 | 单位名称 | 收入总额(万元) | 资产总额(万元) |
1 | 2025 | 区生态环境厅 | 12560.06 | 9916 |
2 | 2025 | 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9121.93 | 6512.09 |
3 | 2025 | 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 2148.23 | 1138.43 |
合计 | 23830.22 | 17566.52 | ||
三、工作内容
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针对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单位内部控制情况等,完成对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的内部审计调查,按单位提交符合有关规范的内部审计报告。
四、报名条件要求
(一)报名的第三方机构应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开展内部审计服务相关资质,熟练掌握有关内部审计调查工作政策要求及基础知识,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近三年来(不足三年的自设立之日起)未因经营获得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处罚,诚信方案无不良记录。
(四)符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在拉萨市有固定办公场所、技术服务团队,服务过程能够及时响应我厅提出的有关工作要求。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资质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按报名条件要求准备相关证明及响应文件。
(三)从事有关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业绩(统计表即可)
(四)开展本项目的工作方案
(五)参与本项目工作团队人员名单,并附上职称资格证明材料。
(六)保密承诺书
六、成交规则
我厅组织相关人员,根据以上要求对报价单位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选取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服务单位。
七、公告期限
2026年5月18日-5月22日
八、其他事项
参与报价第三方机构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装订并密封,一式三份。于2026年5月22日18:00前提交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办公楼41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罗婷
联系电话: 0891-6835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