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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要求,为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城市全面绿色转型。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拟对2026年度“无废城市”建设技术支撑及成效评估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人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三、项目背景
2024年,我区出台《西藏自治区“无废城市”建设全域梯次推进工作方案(2024-2030年)》,“无废城市”建设在全区全面铺开,2025年已有12个县区入选自治区“无废城市”建设名单,2026年需对全区7个地市和所有入选县区开展技术帮扶,优化评估体系,进行成效评估,进一步探索“无废高原”建设模式。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体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7.询价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类、地质类、化学类、土壤类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9.具有固废领域相关业绩的申报单位优先考虑,如并提供合同或任务书等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纳税证明;
3.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任务书、验收文件等);
4.技术方案(含技术路线、实施计划);
5.团队人员学历、职称证书等证明;
6.信用承诺书及无违法违规声明;
7.其他补充材料(专利、获奖证书等)。
对全区7个地市开展三轮次“无废城市”建设现场技术帮扶,12个区县(首批自治区级城市)开展一轮次技术帮扶,针对各城市建设难点、痛点、“无废细胞”建设以及总结凝练等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形成年度技术帮扶总结报告;拍摄全区“无废城市”建设宣传视频;协助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年度成效评估。
2.采购预算:控制价为76万(人民币)
3.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七、中标方式
本次询价经综合评比后,确定中标单位。
八、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公告时间: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1日(五个工作日)。
公告时间结束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份)胶装成册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送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楼(701室)或邮寄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收件时间不晚于5月14日)。
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邮寄地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中路26号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处
邮编:850000
联系人:次仁多吉
联系方式:0891-6849072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