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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6年生态环境 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辅助管理与技术服务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公开询价公告
发布时间:2026-03-20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厅


根据我厅2026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安排,拟聘请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为我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专业辅助管理与技术支撑服务。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的确定方式采取公开询价方式进行,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参与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技术服务业主单位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二、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辅助管理与技术服务

三、预算金额

32.79万元

四、主要工作内容

能力提升培训服务协助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级生态环境部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方案涉及的其他行政部门及相关企业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专业能力提升培训

日常工作辅助服务协助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进展报送系统录入、信息整理等工作;指导西藏自治区各地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案件线索筛选、登记立案、案件督办等工作;参与西藏自治区各地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推进情况的调研,分析地方开展落实赔偿制度的困难与不足,对西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申报资格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该熟悉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情况,在拉萨市有固定办公场所、技术服务团队,能够及时响应服务过程中我厅交予的工作要求。

(二)申报单位有能力组建技术团队,技术团队不少于5人,团队技术负责人应组织和指导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证据。

(四)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六、申报资料

(一)申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环保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单位按照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和一份响应文件。我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根据单位资质、技术团队情况、技术支撑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选,择优选取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

(三)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相关业务业绩。

七、公告时间

2026320—2026326日(5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一)服务起止时间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满一年。服务期间,我厅将根据需要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三)本次工作由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标准与宣传教育处负责,响应人于20263261700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三份)密封后送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标准与宣传教育,逾期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姚海启

2.联系电话:0891-6849039

3.电子邮箱:xzsthjtfgc@163.com

4.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金珠中路26号,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法规宣教处610办公室),邮编:850000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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