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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决策部署,,现拟对西藏自治区“十五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编制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价人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三、项目背景
“十五五”时期是西藏同全国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阶段,也是深入推进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实现美丽西藏建设目标的核心窗口期。为系统衔接国家战略部署与西藏高原生态保护实际,破解固体废物治理瓶颈,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特启动《西藏自治区“十五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体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
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7.询价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环境类、地质类、化学类、土壤类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9.具有固废领域相关业绩的申报单位优先考虑,如并提供合同或任务书等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加盖公章);
2. 2022-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及纳税证明;
3.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任务书、验收文件等);
4.技术方案(含技术路线、实施计划);
5.团队人员学历、职称证书等证明;
6.信用承诺书及无违法违规声明;
7.其他补充材料(专利、获奖证书等)。
按照国家“十五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固废类别+共性任务”条块结合的方式,编制西藏自治区“十五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
2.采购预算:控制价为33万(人民币)
3.服务时间:合同约定。
七、中标方式
本次询价经综合评比后,确定中标单位。
八、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公告时间: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3月20日。
公告时间结束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份)胶装成册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送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楼(701室)或邮寄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收件时间不晚于3月20日)。
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邮寄地址: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中路26号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处
邮编:850000
联系人:次仁多吉
联系方式:0891-6849072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