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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西藏拉萨市金珠中路26号 电子邮件:STHJXXZX@163.com 电话:0891-6849012
一、技术协作业主单位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技术协作工作内容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不仅是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提升区域水生态环境质量的关键举措,更是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进程的必然选择。拉萨河流域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工程,作为拉萨市“十五五”期间贯彻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打造美丽西藏的核心任务,备受重视。为精准把握国家政策导向,高效、高质地完成拉萨河流域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方案编制工作,现拟邀请第三方技术协作单位协助开展。
三、技术协作预算
技术协作费用资金预算不超过45万元。
四、申报资格条件
(一)具备生态环境保护、水利工程、项目咨询等相关领域的丰富经验,优先考虑拥有类似美丽河湖建设、水生态修复、水环境调查、水污染防治等项目技术服务经验者。
(二)申报单位有能力组建技术团队,技术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3人),应组织和指导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工作。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需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的相关证据。
(四)申报单位能随时到西藏开展工作,并能满足本次协作过程中我院交予的工作要求。
五、申报单位资料审核
(一)申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环保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二)按照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院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依据包括:单位资质(是否包含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备案专业和服务范围为规划咨询服务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团队(高、中级职称等人数)、相关研究经历及业绩(主持或参与生态环境保护、水利工程、项目咨询等方面的工作经历及业绩)、技术支撑服务方案(工作部署、研究方案),择优遴选。
(三)公告时间结束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份)密封后送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申报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六、公告时间
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项
(一)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二)本次遴选工作由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
联系人:仁增拉姆 联系电话:18880904021。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