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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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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列入第一批自治区级“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城市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23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厅

为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西藏自治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西藏自治区“无废城市”建设,现对拟列入第一批自治区级“无废城市”建设名单城市(详见附件)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923日至29日(5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一)拟列入自治区级“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市

拉萨市、日喀则市、山南市

(二)拟列入自治区级“无废城市”建设名单的县区

拉萨市城关区堆龙德庆区曲水县山南市乃东区曲松县加查县日喀则市康马县岗巴县林芝市工布江达县昌都市江达县那曲市嘉黎县阿里地区噶尔县

三、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信息存有异议的,请以实名书面方式通过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进行反映(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以寄出时间为准,公示期结束后寄出的文件不再受理),所提意见要求真实客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话:0891-6849072

   真:0891-6849072

电子邮件:turanggutichu@163.com

通讯地址:拉萨市金珠中路26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9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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