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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强第三方机构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特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西藏自治区范围内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工作时间。
二、征集范围
在西藏自治区范围内征集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线索,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环境监测(检测)、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机动车排放检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质量管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审定与核查等领域。
三、征集途径
1.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进行举报;
2.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及各地(市)生态环境局第三方环保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举报电话。
区生态环境厅执法监督处:0891-6849068。
拉萨市生态环境局:0891-6350656
日喀则市生态环境局:0892-8822647
山南市生态环境局:0893-7825467
林芝市生态环境局:0894-5884246
昌都市生态环境局:0895-4846006
那曲市生态环境局:0896-3829696
阿里地区生态环境局:0897-2830143
四、征集要求
1.欢迎广大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一查到底,标本兼治”的原则,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同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2.举报反映的问题发生在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情况真实、客观,举报内容应提供准确名称、详细地址及违法违规详细情况等。
3.实名举报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发生的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为线索,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转办各地(市)生态环境部门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后,将按照全区生态环境系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有关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