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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厅工作需要,拟对下属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西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西藏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西藏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西藏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西藏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等7家事业单位法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考虑审计工作的专业性,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接此次审计任务,现诚邀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积极报名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下属事业单位法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
财政预算资金,20万元
三、工作内容
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下属7家事业单位法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按单位提交符合有关规范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四、报名条件要求
(一)报名的第三方机构应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资质,熟练掌握有关经济责任政策要求及基础知识,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近三年来(不足三年的自设立之日起)未因经营获得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处罚,诚信方案无不良记录。
(四)符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在拉萨市有固定办公场所、技术服务团队,服务过程能够及时响应我厅提出的有关工作要求。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资质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按报名条件要求准备相关证明及响应文件。
(三)从事有关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业绩(统计表即可)
(四)开展本项目的工作方案
(五)参与本项目工作团队人员名单,并附上职称资格证明材料。
(六)保密承诺书
六、成交规则
我厅组织相关人员,根据以上要求对报价单位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选取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服务单位。
七、公告期限
2024年5月10日-5月15日
八、其他事项
参与报价第三方机构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装订并密封,一式三份。于2024年5月15日18:00前提交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办公楼41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文
联系电话:0891-6849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