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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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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下属事业单位法人经济责任 审计服务公开询价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5-10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厅

根据我厅工作需要,拟对下属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西藏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西藏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西藏自治区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西藏自治区环境科学研究院、西藏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等7家事业单位法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考虑审计工作的专业性,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接此次审计任务,现诚邀符合条件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积极报名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下属事业单位法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

财政预算资金,20万元

三、工作内容

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下属7家事业单位法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按单位提交符合有关规范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四、报名条件要求

(一)报名的第三方机构应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备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相关资质,熟练掌握有关经济责任政策要求及基础知识,具有履行合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人力资源,以及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近三年来(不足三年的自设立之日起)未因经营获得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处罚,诚信方案无不良记录。

(四)符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在拉萨市有固定办公场所、技术服务团队,服务过程能够及时响应我厅提出的有关工作要求。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资质证明材料、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按报名条件要求准备相关证明及响应文件。

(三)从事有关单位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业绩(统计表即可)

(四)开展本项目的工作方案

(五)参与本项目工作团队人员名单,并附上职称资格证明材料。

(六)保密承诺书

六、成交规则

我厅组织相关人员,根据以上要求对报价单位进行综合评分,择优选取第三方专业机构作为服务单位。

七、公告期限

2024510-515

八、其他事项

参与报价第三方机构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装订并密封,一式三份。于20245151800前提交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办公楼41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文

联系电话:0891-684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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