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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督和保护成效评估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23〕218号)要求,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拟对西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年度评估项目进行公开询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询 价 人: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二、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保护成效年度评估项目
三、项目内容:根据《关于做好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破坏问题监督和保护成效评估工作的通知》及《生态保护红线监管技术规范 保护成效评估(试行)》(HJ1143—2020),开展西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年度评估工作,围绕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用地性质、生态功能、管理能力等方面开展评估,实现“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和严格监督管理的要求。
四、基 准 期:2022年
五、评 估 期:2023年
六、资金来源及限额:自治区财政资金20万元。
七、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技术能力。
(五)具体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
(六)询价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评标方法及中标方式:
报价函必须装订成册单独密封、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本次询价经综合评比后(详见评分标准),按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及以上技术服务单位,得分最高确定为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单位。
九、时间、地点、联系方式、投诉方式
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报价时间:2024年4月1日上午10:00
地 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中路26号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联 系 人:代承倩
联系方式:0891-6849042
投诉方式:区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0891-6849017
十一、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投标报价(10分) | 报价 | 10分 | (1)报价得分=(基准价/最终报价)×10; (2)基准价:报价最低的技术服务单位的价格为基准价。 |
商务部分 (30分) | 1.技术服务单位实力和履约能力 | 0-8分 | 技术服务单位在截止日前三个年度内完成生态成效评估相关调查、研究工作的得8分(须提供业绩列表)。 |
2.同类项目 案例 | 0-15分 | 技术服务单位每提供截止日前三个年度内签订的类似生态成效评估或生态调查类项目案例,每提供1个案例得5分,最高得15分(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具体包括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 | |
3.拟投入项 目成员情况 | 0-7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其他职称不得分; (2)项目组成员具有自然地理学、生态学等相关专业,满足以上专业得4分,每增加以上专业1人得0.5分,本项最高得5分(需提供相关专业的学位证或毕业证)。 | |
技术部分 (60分) | 1.项目理解把握 | 0-10分 | 根据对项目的理解和认识,对本项目的背景现状、实际情况、服务需求是否有充分认识和理解,分析是否科学深入进行综合评审。 |
2.服务方案 | 0-25分 | 对服务方案是否合理、完整、可行,是否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是否很好完成评估任务,评估目标和任务认识是否清晰,评估内容和方法是否满足生态环境部相关标准要求,提交成果是否满足专家评审要求等进行综合评审。 | |
3.周期进度安排 | 0-10分 | 对服务阶段划分,工作程序安排,预期成果提交时间等的合理性、科学性、符合性进行综合评审。 | |
4.质量保证措施 | 0-10分 |
依据项目工作任务和目标,对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完善、合理,是否保证项目按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进行综合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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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履行合同能力 | 0-5分 | 对履行本项目合同专业技术能力、开展生态保护红线成效评估情况、调查顺利实施及工作高质量完成进行综合评审。 |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