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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会议研究,我厅拟对《青藏直流二期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予以批复。为确保审批质量,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特此公示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评估结论 |
青藏直流二期扩建工程 | 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日喀则市、那曲市和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管辖范围内 | 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 直流换流站扩建工程——格尔木±400kV换流站扩建工程、拉萨±400kV 换流站扩建工程;交流配套工程——多林220kV变电站扩建工程、德吉110kV开关站扩建工程、墨竹工卡220kV变电站扩建工程、拉萨500kV变电站扩建工程、夺底220kV变电站扩建工程、拉萨换~夺底Ⅲ回220kV线路工程、拉萨换~拉萨Ⅲ回220kV线路工程、拉萨换流站间隔调整220kV线路迁改工程。 | 项目涉及西藏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西藏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公益林,在开工建设前应征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工程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有效落实《报告书》及技术评估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要求后,工程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一定的控制和缓解。从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基本可行。 |
公示期为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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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