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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技术协作业主单位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技术协作工作内容
为落实《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 (2021-2035年)》、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中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最新要求,规范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管理,提升成果时效性和针对性,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质量发展,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拟实施阿里地区改则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根据工作安排,拟邀请第三方技术协作单位组织对阿里地区改则县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服务工作进行技术支持,主要工作内容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单元划定、清单编制和数据集成等。
三、技术协作预算
技术协作费用资金预算不超过40万元。
四、申报资格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熟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工作,有相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项目工作经验。
(二)申报单位有能力组建技术团队,技术团队人数不少于4人,团队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项目工作经验,应组织和指导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证据。
五、申报单位资料审核
(一)申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环保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按照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以下材料进行评分:单位资质、技术团队(高级研究人员、高工、中级工程师、助工等人数)、类似业绩(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业绩)、技术支撑服务方案(工作部署、人员分配、工作安排),择优遴选。
(三)公告时间结束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份)密封后送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安全与气候变化研究室。申报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六、公告时间
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4日。
七、其他事项
(一)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二)本次遴选工作由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
联系人: 段敏 联系电话:0891-6869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