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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年度 (区生态环境厅机关)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2-08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厅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2年度

(区生态环境厅机关)部门决算

2023824日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概况

一、机构设置

二、部门职责

第二部分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2022年度决算说明(详见附表1-9)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的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的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的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2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内设13个机构(正处级),即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综合处、法规与标准处、科技与财务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水与大气环境处、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处、辐射安全监管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生态环境监测处、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以及副县级后勤服务中心机构。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自治区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区划并组织实施,起草生态环境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与技术规范。

2、负责地方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和行业安全生产的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地方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市、县(区)政府对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自治区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和自治区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地方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自治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全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自治区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地方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地方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生态保护规划,指导、协调、监督美丽西藏建设和构建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工作。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自治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8、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制定地方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布设。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区生态环境监测网和全区生态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9、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地方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10、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交流。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参与处理生态环境保护对外事务,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1、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立健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组织协调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授权对各地市、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问责。

12、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4、负责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生产、销售、使用安全许可审批。监督管理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辐射环境监测。开展辐射环境的应急响应、事故处理及事故原因调查工作。

15、完成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1-9)



第三部分

关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2022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附表1)

2022年度生态环境厅机关收、支总计均为9227.13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71.70万元,上涨4.19%。主要是其他收入和环保支出年初结转项目经费的增加。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附表2)

2022年生态环境厅机关收入决算合计7641.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41.04万元、其他收入600.00万元,较2021年相比增加123.51万元,增长1.62%。主要是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的增加。系当年从财政取得的资金,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节能环保管理项目经费等收入。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财政拨款收入361.55万元,系保障生态环境厅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缴费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方面的收入;(2)卫生健康支出财政拨款收入263.22万元,系为保障生态环境厅机关人员医疗保险社会保障缴费方面的收入;(3)节能环保支出(类)财政拨款收入6050.60万元,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污染减排等方面的收入; ⑷住房保障支出财政拨款收入365.67万元,系住房改革支出和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收入;其他收入(类)600.00万元,较2021年相比增加600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援藏资金的增加。系财政拨款之外取得的收入,主要为重庆市生态环境厅(局)对我厅机关的援助资金。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附表3)

2022年支出决算合计688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合计4930.59万元,占支出合计71.58%。较2021年相比增加753.95万元,增长18.05%。主要是财政拨款开支人数和人员经费的增加。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9.77万元,系为保障生态环境机关基本养老保险方面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2)卫生健康支出263.22万元,系为保障生态环境厅机关人员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3)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项)基本支出3961.93万元,系为保障生态环境厅机关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4)住房保障支出365.67万元,系用于生态环境厅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项目支出1958.07万元,占支出合计28.42%。较2021年相比减少744.54万元,下降38.02%。主要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能源管理事务、其他节能环保支出等节能环保(类)项目方面的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附表4)

   (一)2022年生态环境厅机关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697.29万元,较上年减少108.09万元,下降1.40%,主要是当年财政拨款收入的减少。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041.04万元,较2021年减少476.49万元,下降6.76%,主要是节能环保支出经费的减少。系当年从财政取得的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类项目及环境保护管理项目经费等收入。

2、上年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656.2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未完全执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6838.44万元,较上年增加79.39万元,增长1.17%,主要是环境保护管理基本支出的增加。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2.98万元,系本年度生态环境厅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263.22万元,系本年度生态环境厅及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3、节能环保(类)支出5866.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61.93万元,系保障我厅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904.64万元,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环境监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污染减排和其他节能环保等方面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65.67万元,系本年度生态环境厅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22年末,财政拨款收支结转总计858.85万元,较2021年减少187.48万元,下降17.92%。系2022年末财政拨款项目支出的结转结余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附表5

本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区生态环境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本表中的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既包括使用当年从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2021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的支出。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6838.44万元,占本年支出99.27%。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9.39万元,增长1.17%。主要是环境保护管理基本支出的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6838.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2.98元,占比5.01%;卫生健康(类)支出263.22万元,占比3.85%;节能环保(类)支出5866.57万元,占比85.79%;住房保障(类)支出365.67万元,占比5.35%。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结转结余零。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361.5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42.98万元。2022年末结余18.57万元(当年已上缴财政)。

1、行政事业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财政拨款收入339.7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39.77万元,系生态环境厅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障缴费方面的支出。

2、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财政拨款收入21.7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2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8.56万元。系生态环境厅机关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补贴支出。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结转结余为零。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263.2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63.22元。2022年末结转结余为零。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上年财政拨款结转为零,财政拨款收入263.2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63.22万元,年末结转结余为零。其中,(1)行政单位医疗(项)财政拨款支出228.87万元,系为生态环境厅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方面的支出;(2)公务员医疗补助(项)财政拨款支出34.35万元,系用于生态环境厅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方面的支出。

(三)节能环保(类)支出上年结转结余资金656.25万元,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6050.6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5866.5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40.28万元。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44.4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4514.21万元,财政拨款支出4469.6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89.02万元。其中:(1)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4120.95万元,系为保障生态环境厅机关正常运转的经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3万元,系反映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3)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财政拨款支出35.51万元,系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与培训支出。(4)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310.17万元,系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

2、环境监测与监察(款)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87.7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24.1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35.0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76.81万元。其中:(1)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财政拨款支出9.57万元,系环保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验收等支出。(2)核与辐射安全监督财政拨款支出3.51万元,系环保部门核安全核辐射安全监管、评审支出、放射性物质运输监管、核材料管制、核设施监管等支出。(3)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财政拨款支出321.99万元,系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3、污染防治(款)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0.5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06.72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72.0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99.26万元。其中:(1)大气(项)财政拨款支出28.00万元,反映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二氧化硫等支出。(2)水体(项)财政拨款支出145.40万元,反映水污染治理及监管、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支出。(3)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项)财政拨款支出6.21万元,反映对固体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管理、收集、废弃源处置以及放射性废物库建设与运行等支出。(4)其他污染防治支出财政拨款支出92.40万元,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支出。

4、自然生态保护(款)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38.4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508.2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77.3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269.30万元。其中:(1)生态保护(项)财政拨款支出293.37万元,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2)农村环境保护(项)财政拨款支出66.62万元,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支出。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以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3)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17.40万元,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支出。

5、污染减排(款)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为零,财政拨款收入200.0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零,年末结转结余200万元。主要反映为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方面的收入,包括环境质量监测、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项目内容。

6、能源管理事务(款)上年结转结余资金75.0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为零,财政拨款支出75.0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为零。主要反映信息化建设(项)财政拨款支出。

7、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为零,财政拨款收入343.2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337.3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5.88万元。主要为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业务等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结转结余为零。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365.6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65.6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为零。

住房改革支出(款)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为零,财政拨款收入为365.6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为365.6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为零。系本年度生态环境厅机关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附表6)

2022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30.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570.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住房公积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救济费、生活补助费和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支出359.72万元,主要包括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办公设备购置等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附表7)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2022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  注

合  计

149.054

114.37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0

0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0

0


2.公务接待费

7.18

5.77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10


(2)公务接待的人数


133


3.公务用车经费

141.87

108.6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41.87

108.60


(2)公务用车购置数




(3)公务用车保有量


18


(一)2022年我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2022年,我厅机关“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14.37万元,较2021年增加0.03万元,增长0.02%。

1、因公出国(境)未发生费用,较2021年相比未发生变化;

2、公务接待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77万元,较2021年减少0.48万元,下降7.68%;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支出108.60万元,较2021年增加0.44万元,增长0.41%。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拨款支出108.60万元;(2)公务用车购置费财政拨款支出未发生费用,较2021年度未发生变化。

(二)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59.72万元,较2021年增加28.92万元,增长8.03%。

为保障生态环境厅机关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正常运行,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2年,区生态环境厅机关申请政府采购指标总额10.10万元。主要为政府采购货物指标。

九、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18辆,其中,厅级领导干部用车7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保障日常公务需求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6辆。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区生态环境厅单价10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我厅机关及厅属各事业单位的全部预算支出纳入绩效监控范围,做到了覆盖率100%。同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根据《自治区本级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要求,我厅对2022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自评,自评分数为97.5分,其中:重大政策落实情况10分、预算编制管理25分、预算执行管理32.5分、预算绩效管理15分、资产管理5分、预算透明度5分、预算信息化5分。

根据自治区相关要求,及时将绩效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决算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区生态环节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如实反映绩效目标实现结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十一、 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22年度,区生态环境厅机关不涉及扶贫项目资金。

十二、 债务情况说明

2022年度,区生态环境厅机关不涉及政府债券资金。

十三、 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2022年度,生态环境厅机关重点、重大项目主要包括:

(一)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绩效考核办法研究项目。该项目财政预算安排资金125.7万元,资金到位率100%。当年实际使用资金87.8万元,预算执行率69.85%。其主要根据《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案》重点任务分工,结合各项考核指标现状统计调查情况,确定各项考核指标任务分工,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研究考核结果应用范围,统筹考虑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相关专项资金分配等,进一步明确奖惩措施,激励各地(市)积极推动以生态环境保护为核心的高质量发展,编制完成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绩效考核办法与配套技术文件。

(二)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能力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与应急能力建设项目。该项目财政预算安排资金275万元,资金到位率100%。2022年实际支出94.84万元,执行率为34.49%。其主要是为了提高生态环境执法和应急处置能力,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企业(项目)整治环境污染隐患,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科学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采购必要的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服装、设备、环境应急装备及物资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Ø 节能环保: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环境保护事物:反映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事物支出;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物: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顶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顶级科目中反映;

环境保护宣传:反映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反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订,规划的前期研究、制订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试验、研究和制订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Ø 环境监测及监察:反映政府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

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反映环保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等方面的支出;

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反映环保部门核安全核辐射安全监管、评审支出、放射性物质运输监管、核材料管制、核设施监管等支出;

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Ø 污染防治: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大气: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水体: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反映政府在垃圾、医疗、危险废物及工业废弃物处置处理等方面的支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监管及淘汰处置支出等;

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反映对放射源生产、销售、使用、废弃源处置等管理的支出,放射性废物管理、收集、处置等支出,放射性废物库建设与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辐射:反映政府在核辐射、电池辐射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支出;

Ø 自然生态保护:反映用于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生态保护: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生态省(市、县)管理及能量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生态修复支出,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等支出;

农村环境保护:反映用于农村环境保护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如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农村饮用水源地监测与保护等,小城镇环境保护,如小城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及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优美乡镇及生态村创建等,农用化学品(化肥、农药、农膜等)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测与监管,有机食品基地建设以管理,秸秆等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村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自然保护区:反映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

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Ø 污染减排:反映用于污染减排方面的支出;

环境监测与信息:反映环保部门监测和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污染纠纷监测等支出,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质量评价、绿色国民经济核算等支出,环境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运行、信息发布及其技术支持等方面的支出;

环境执法监察:反映环保部门监督检查环保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征收与使用管理支出,环境问题举报、环境纠纷调查处理支出,突然性污染事故预防、应急处置等支出;

减排专项支出:反映用减排专项资金安排的支出;

Ø 能源管理事务:反映能源管理事物方面的支出。

信息化建设:反映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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