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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与辐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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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对《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手术和肿瘤中心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7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厅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

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手术和肿瘤中心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

拟建设内容包括:新增4台直线加速器(自带CBCT)、2台后装治疗机、1台回旋加速器、2台正电子发射型计算机断层显像/X线计算机体层成像仪(PET/CT)、2台单光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SPECT/CT)、1台CT模拟定位机,用于医学诊断和治疗,并建设相关机房和辅助用房。

通过网站进行公示

1. 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和环保设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要求,环保投资保证专项使用;

2. 加强对工作人员辐射防护专业知识的培训,在运行过程中持续完善规章制度;

3. 本项目验收合格并通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后,开始投入正式运行,运行过程中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项目在实施和运行阶段中有效落实《报告表》及技术评估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的情况下,项目所致工作人员、公众及环境的辐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有关规定,经会议研究,我厅拟对《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手术和肿瘤中心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为确保审批质量,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特此公示相关情况。公示期为2023年9月7日至2023年9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向区生态环境厅反映情况。

联系部门:区生态环境厅辐射安全监管处;联系电话: 0891-6849036;传真:0891-6849035;通讯地址:拉萨市金珠中路26号;邮编:850000。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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