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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整改
第二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山南市乃东区兴开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违规养殖污染严重
发布时间:2023-09-28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厅

2023年9月,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山南市发现,山南市乃东区兴开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违规养殖污染严重。

一、基本情况

乃东区兴开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位于山南市泽当街道贡布路江边南侧,于2014年10月起与当地6户村民签订土地租用合同,当地养殖户采取分散养殖的模式,陆续有66户在乃东区泽当街道琼噶顶社区第八组落地,共租用15.024亩土地,土地租用期限为20年,经营范围为牛、羊的养殖及销售(现场调查发现有马、鸡的养殖),占地面积5306平方米,牲畜总数1800余头(只、匹),每天屠宰牛2-5头、羊5-20只。督察发现,该企业存在违规养殖违法排污问题,严重污染环境。

二、主要问题

(一)违规养殖违法排污,环境污染严重

该养殖场紧邻雅鲁藏布江沿岸且位于乃东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内,养殖方式粗放,除营业执照外无任何相关手续,养殖场内除设有一个简易沉淀池外无任何环保设施,养殖户私自进行屠宰,场区卫生环境脏乱差,生活污水、养殖废水、屠宰废水直排,场区外有大量黑水汇聚,畜禽粪便等未进行收集、贮存、清运和无害化处理,现场苍蝇密集、恶臭难闻。经调查,兴开畜牧养殖场养殖户环保意识淡薄,拒不履行环境污染治理责任与卫生清理义务,养殖场污水、垃圾处理,场所消毒、灭蝇等工作全部由街道、社区及市、区相关部门代为处理。

图为养殖区内一处简易牲畜圈养点

图为养殖场外污水直排口

(二)关停搬迁工作迟迟未能开展

2018年,为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山南市政府启动实施了“十个一律外迁”(含“对不符合泽当城市规划要求的养殖场、屠宰场一律搬迁至规划区外”)专项整治工作,决定将兴开畜牧养殖场搬离乃东区,地点选在扎囊县扎其乡充堆村,计划新建活畜交易市场一座(包括养殖与屠宰场)。2019年10月,新建活畜交易市场项目开工建设,计划投资2906万元,占地34.93亩。截至目前,已实际投入资金1005万元(扎囊县人民政府垫资),建设完成一栋办公楼、一栋住宿楼和一个养殖棚,屠宰场部分开展了地基建设,其它配套的生产设施设备和污染防治设备尚未建设。因资金短缺,2020年7月至今,该场区一直处于停工状态,目前尚不具备活畜养殖及屠宰条件,兴开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未能按期完成搬迁。

图为扎囊县扎其乡充堆村新建的活畜交易市场

图为停工后的配套屠宰场

(三)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 第643号)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禁止在风景名胜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对此,山南市委、市政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相关事宜。2023年7月5日,山南市生态环境局向乃东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工作的函》,督促属地政府加快推动养殖场关闭或搬迁。但乃东区委、区政府及市、区相关职能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对雅砻河风景名胜区及禁养区内违规养殖、违法排污、私屠乱宰行为监管不力、查处不严,上述违规行为未能得到有效控制。

图为养殖区内一处简易屠宰点,无污染防治设施


图为养殖区内一处排水沟

三、原因分析

乃东区委、区政府及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兴开畜牧养殖专业合作社违规建设、违法排污问题研究部署多、狠抓落实少,不担当作为,不动真碰硬,相关部门推诿扯皮,缺少配合,未形成监管合力,导致该养殖场长期违规养殖、非法排污,环境污染严重。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来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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