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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整改
第二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拉萨市建筑垃圾长期得不到有效处置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发布时间:2023-09-28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厅

2023年9月,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拉萨市发现,拉萨市建筑垃圾处置能力建设滞后,大量建筑垃圾乱堆乱倒乱弃现象严重,破坏生态和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

一、基本情况

2010年以来,拉萨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由43.07%提高至69.77%,建成区面积由62.88平方公里扩大至118平方公里。拉萨市市政建设、棚户区改造、建筑施工等产生大量建筑垃圾,据不完全统计,建筑垃圾年产生量约50万吨以上。拉萨市仅建成1处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但未正常投入运行。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安全处置水平亟待提升。

二、主要问题

督察组通过抽查、摸排和调阅资料,发现拉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回收利用能力不足、减量化管理水平不高、行业部门监管不够有力、生态环境问题比较突出。

(一)规划缺失,资源化处置能力不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包括源头减量、分类处理、消纳设施和场所布局及建设等在内的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督察发现,拉萨市未依法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相关规划,也未将建筑垃圾处置纳入《拉萨市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 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2023年工作方案》中,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工作长期处于无规可依、推进缓慢的状态。2017年6月,拉萨市人民政府先后2次召开政府专题会研究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项目,直至2023年3月,该项目才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根据其工作台账核算,试运行期间,加工处置建筑垃圾不足3万吨,厂区内现堆存建筑垃圾40万吨以上。督察组现场核查时,该处置中心因故处于停产状态。达孜区现有一家建筑垃圾回收制砖厂,年回收建筑垃圾仅1.9万吨。除此之外,拉萨市无其他规范的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足10%。拉萨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50%的目标。由于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严重滞后,要实现这一目标,将面临巨大考验。

拉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中心

(二)制度未建,减量化水平不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建筑垃圾减量化的指导意见》要求,2020年底,各地区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初步建立。督察发现,拉萨市未统筹建立建筑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和治理体系,建筑垃圾收集、运输监督管理工作缺失。2011年和2017年,拉萨市先后出台《拉萨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拉萨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对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分类、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基本未按要求规范进行建筑垃圾分类、倾倒、运输、中转和回填。

城关区碧桂园云境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场地内堆存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达2年之久。堆龙德庆区龙腾创业创新改造项目施工单位未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未明确建筑垃圾减量化目标和职责分工,未提出源头减量、分类管理、就地处置、排放控制的具体措施。柳梧新区北组团地下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将建筑垃圾转运工作交由不具备准运资格的运输队,对建筑垃圾的处置去向不闻不问、一交了之,大量建筑垃圾去向不明。


碧桂园云境房地产开发项目施工场地

(三)点多面广,处置乱象丛生

由于拉萨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城市建设产生的建筑垃圾长期得不到有效处置,导致各种垃圾混合堆存、随意丢弃、违规填埋的情形普遍存在,直接影响了区域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督察发现,堆龙河沿岸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随意倾倒问题突出。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就有群众举报该问题,相关部门虽组织开展了整改工作,但从此次现场督察情况来看,仅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媒体曝光的堆放点进行整改,没有对建筑垃圾随意堆放问题举一反三、全面系统治理。城关区夺底沟西藏星领商贸有限公司仓库北侧,是一个建筑垃圾违规堆放点,大量建筑垃圾长期堆放,产生的扬尘、污水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督察期间,有关责任方通过平整、掩埋方式对建筑垃圾进行简单处置,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隐患。拉萨市天鹏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侧的山脚下,在建设南北山绿化灌溉用水设施过程中,就地取材、随意开挖,将大量弃渣堆填至自然冲沟,视觉冲击和景观影响突出,影响了天然行洪,对下游居民造成安全隐患。督察组通过走访、问询建筑垃圾运输人员,拉萨城区建筑垃圾的流向主要集中在曲水县聂当片区,分散丢弃在该区域的隐蔽角落。

(四)监管缺位,履职尽责不力

《拉萨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明确,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建筑垃圾处置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督察发现,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未实现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履行施工现场监管和建筑垃圾运输准运监管等职能不到位。在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能力不足的情况下,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未划定建筑垃圾临时堆存场所,建筑垃圾“无处可去”。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历年新建、拆除、装修楼房建筑面积底数不清,全市建筑垃圾产生基数不明。

三、原因分析

拉萨市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工作推进力度不足。城管、住建等相关职能部门思想认识不高,履职尽责不到位,部门间协同不顺畅,日常监管不得力,致使相关问题长期存在。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来源:西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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