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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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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2026年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印刷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24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厅


为规范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环科院)印刷业务管理,提高印刷工作效率与质量,降低印刷成本,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印刷单位3家,为我院提供各类印刷服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比选单位资质及要求

1.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经营范围包含印刷相关业务。

2. 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必要的印刷设备、技术能力和专业的技术人员。

3.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不良信用记录。

4. 能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的印刷品,并保证按时交付。

5. 符合《西藏自治区本级印刷费预算支出标准》中对印刷单位的相关要求。

6. 报价需符合附件要求(见附件1)。对于附件中未明确限额标准的事项,在实际印刷过程中应依据市场价格合理确定。

(二)印刷工作要求:

1. 公文、函件、通知等各类行政文件资料的印刷。

2. 宣传海报、宣传单页、手册、展板等宣传品的印刷。

3. 各类报表、台账、档案等办公用印刷品的印刷。

4. 其他临时性、专项性的印刷需求。

(三)印刷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一年。

二、报名及提交材料要求

1. 报名时间:

2. 报名地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中路26号)。

3. 所需提供材料须加盖公章

(1) 有效的营业执照、印刷经营许可证、统一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2) 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人员、设备、生产能力、近三年业绩证明,如合同等);

(3) 印刷服务报价单(基础报价不得高于附件要求);

(4) 服务承诺书,承诺遵守环科院的相关规定,提供优质的印刷、质量保证措施及售后服务承诺;

(5)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公告时间结束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份)胶装成册密封并加盖公章后送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309办公室(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金珠中路26号)。

三、评审及确定印刷单位

1. 我院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报名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资审查,评审内容包括报价单位的资质、业绩、价格等。

2. 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报价单位名单,并在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3.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我院将与入围的报价单位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其他事项

1. 报价单位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 如在服务期限内,选定印刷单位出现违反服务协议、提供的印刷品质量不达标、交付延迟等情况,我院有权终止合作。

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所有。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扎央0891-6869851

附件:基础印刷最高标准表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51224


附件1

附件1 基础印刷最高标准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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