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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6年监测方案要求及日常工作需要,西藏自治区拉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需对拉萨市2个地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拉萨市农业面源试点监测土壤部分以及实验室超资质送样部分三项内容进行委托。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西藏自治区拉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6年委托监测
二、项目预算
预算费用人民币贰拾八万玖仟叁佰元整(289300元整),其测算依据为《西藏自治区常规生态环境监测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
三、项目需求内容及要求
(一)2026年度1-12月拉萨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工作,具体包括地表水监测点位1个、地下水监测点位1个,每月监测一次,7月份开展一次全分析监测。地表水水源地每月需做《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计61项,7月需要做一次水质全分析,监测项目为109项;地下水水源地每月需做《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表1基本项目39项,7月进行一次全分析,监测项目为93项。此项工作必须每月10日前完成采样、实验分析及提交监测报告(如遇月初节假日,不超过每月15日前);
(二)拉萨市农业面源试点监测土壤部分,包括林周县边角林乡5个土壤监测点位全氮、全磷、pH、机械组成、有机质5个指标。此项工作在每年10月初开展,必须在10月31日前完成采样、实验分析及提交监测报告;
(三)实验室超资质送样部分,具体包括:拉萨市农业面源试点监测水质部分每月磷酸盐、可溶性磷酸盐送样;日常监测过程中存在部分超实验室资质需送样分析样品。送样总数量不超过300个样品,包含接样交通费用。此项工作须在接到收样通知12小时内完成样品交接,在接到收样通知48小时内完成实验分析,在接到通知4天内完成监测数据提交工作,并在10日内提交相应的送样监测报告。
服务商需按规定时间向采购方出具监测报告并对环境质量进行评价和对比分析,并对其所出具的监测报告真实性、合法性、精准性负责,必须于2026年12月10日前完成所有相关工作,并提交所有监测报告。
四、服务商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单位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 3 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比选,投标单位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单位若为被授权人参与,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本项目投标单位需具备委托项目国家级资质认定(CMA)的资质,同时需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
5.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6.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评分细则准备资料,资料不齐全按废标处理。
五、评分标准
本次必选采用综合评分法,其中报价分为30分,资质业务分为40分,服务承诺为30分,总计100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其各参与竞争性谈判单位所得总得分为所有评审人员评分的平均分值,并作为最终排名的主要依据。
六、报名及投诉监督方式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2月24日下午18:00前
2.投递地点要求:参与报价单位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贰份。于2026年12月24日前提交或邮寄至西藏自治区拉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西藏拉萨市城关区江苏大道3号)
3.联系人及电话:周原,0891-6678126
邮箱地址:lssjcz@163.com
4.投诉监督方式:区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0891-6849017
附件:委托监测评分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