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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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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西藏重要生态屏障区适应气候变化与巩固提升碳汇功能协同增效对策研究第三方技术协作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0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厅

一、技术协作业主单位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二、技术协作工作内容

为落实《西藏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21-2030)》《西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中提高西藏屏障适应气候变化能力以及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功能的战略任务,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院拟开展重点科研项目西藏重要生态屏障区适应气候变化与巩固提升碳汇功能协同增效对策研究,根据项目目标及实施方案,拟邀请第三方技术协作单位组织进行技术支持,针对西藏自治区重要生态屏障区开展气候变化对生态系统结构、功能及生物多样性的风险评估,建立综合适应对策,提出适应气候变化与巩固提升碳汇功能协同增效综合对策。

三、技术协作预算

技术协作费用资金预算不超过50万元。

四、申报资格条件

(一)有气候变化对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影响与风险,及生态系统碳汇方面相关的丰富研究经验。

(二)申报单位有能力组建技术团队,技术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不少于3人),团队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生态学(气候变化方向、自然地理或环保研究员等职称,应组织和指导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工作。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证据。

(四)申报单位能随时到西藏开展工作,能满足本次协作过程中我厅交予的工作要求。

五、申报单位资料审核

(一)申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环保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按照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以下材料进行评分:单位资质(是否包含环境调查评估或者咨询相关证书等)、技术团队(研究员、高中级工程师、助工等人数)、相关研究经历及业绩(主持参加气候变化对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影响与风险,及生态系统碳汇方面相关工作经历及业绩)、技术支撑服务方案(工作部署、研究方案),择优遴选。

(三)公告时间结束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份)密封后送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安全与气候变化研究室。申报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六、公告时间

2024410日至2024417日。

七、其他事项

(一)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二)本次遴选工作由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

联系人: 段敏   联系电话:0891-6869851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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