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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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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2024年典型冰川与冰川区生态 环境调查监测评估业务第三方技术 协作单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0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厅

一、技术服务工作内容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冰川生态环境保护的部署要求,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拟实施典型冰川与冰川区生态环境调查监测评估工作。根据工作安排,拟邀请第三方技术协作单位对西藏自治区各地区选取的典型冰川采用无人机航测、高分辨率遥感解译等手段开展冰川及水文过程动态监测与评估,以及特定典型冰川与冰川区的生态环境现状(包含生态系统和环境质量)进行调查监测评估工作进行技术支持。

二、技术协作预算

技术协作费用资金预算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单位资格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熟悉西藏冰川与生态环境情况,有相关冰川及其生态环境调查评估项目经验。

(二)申报单位有能力组建技术团队,技术团队人数不少于8人(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4人),团队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冰川及其生态环境研究背景且具有主持相关研究项目的经历,应组织和指导实施全过程,并担负实质性工作,挂名不担负实质性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组负责人。

(三)申报单位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提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证据。

(四)申报单位有常驻西藏技术团队,能满足本次协作过程中我交予的工作要求。

四、申报单位资料审核

(一)申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生态环境和遥感测绘等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按照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我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以下材料进行评分:单位资质(是否包含环境调查评估或者咨询、遥感测绘、冰川及其生态环境调查与监测相关工作基础等)、技术团队(高级研究人员、高工、中级工程师、助工等人数)、类似业绩(冰川调查、冰川学研究以及冰川生态环境调查研究类项目基础)、技术支撑服务方案(工作部署、人员分配、工作安排、工作重难点分析等),择优遴选。

(三)公告时间结束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份)密封后送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办公室。申报单位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五、公告时间

2024410日至2024417日。

六、其他事项

(一)协作起止时间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1231日。协作期间,我厅将根据需要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

(二)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本次遴选工作由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负责。

联系人:郑倩倩    联系电话:0891-6509162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4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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