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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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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统计调查服务比选 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6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厅

根据我单位工作需要,拟就生态环境统计调查服务实施采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邀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供应商参加比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

生态环境统计调查服务。

二、项目预算

生态环境统计调查服务预算费用人民币拾万元整(¥400,000.00)。供应商对生态环境统计调查服务项目进行报价,报价不得超出各项目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三、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需求内容及要求

详见附件1

四、服务时间

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资格,为国内注册且有效经营范围具备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供应商。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以下材料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必须提供,且须加盖公章:

(一)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关于本项目的报价表(格式自拟)。

项目报送响应文件(项目服务方案、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关内容)根据综合评分办法要求提供(附件2),格式自拟(须盖公章)。

)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格式自拟)。

七、成交规则

根据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综合评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得出成交候选人名单,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排序。成交原则为得分排序第一的报价人,如报价人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顺位选择第二排名的报价人,以此类推。具体评分细则见附件2

八、提交材料时间、地点及要求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一式贰份。于20244818:00前提交或邮寄至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数据统计室(拉萨市柳梧新区新村南街东)。逾期送达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我中心于20244910:00在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开启报价文件,邀请所有报价供应商参加开启仪式,供应商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未参加的,视同认可开启结果。

九、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杨小红18389002492(采购需求);

泽仁曲珍18898013283(材料寄送)。

附件:1.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统计调查服务项目需求;

2.2023—2024年生态环境统计调查服务项目综合评分办法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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