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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 察 公 告
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决定开展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根据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安排部署,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自2023年9月7日至9月27日对那曲市开展第二轮第一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信访受理范围:受理那曲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那曲市处理。
督察期间,督察组设专门电话:0896-3963166,专门邮政信箱:西藏自治区那曲市邮政局A001号。
督察组受理电话时间:每日09:30至21:30,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9月27日。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来信来电,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