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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领导干部接待 来访群众、政策咨询服务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3 文章来源: 生态环境厅

为进一步畅通信访通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信访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将每月16日作为领导干部接访日,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领导班子成员将在当接待来访群众,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将提供政策咨询服务,现将接访和咨询服务安排公如下:

一、接访地点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楼608拉萨市金珠中路26

二、接访时间

上午:0930—1200

下午:1530—1700

三、注意事项

(一)请来访人员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向门卫值班室说明来意,填写《入门登记卡》后,到信访接待场所反映诉求;

(二)来访人员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涉及多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3人;

(四)接访后,来访人应主动离开接访地点,不得扰乱接访秩序;

(五)预约咨询电话:0891-6849012,联系人:周保林、袁菲。

四、日程安排

    (一)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领导干部接待来访群众日程安排

接访日期

接访人

职务

分管领域

2023.8.16

胡为民

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主持厅党组全面工作。分管厅政工人事处。

2023.9.16

李桑

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主持厅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厅科技与财务处、自治区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3.10.16

阿松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管厅自然生态保护处(自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物环境安全管理办公室)、厅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处、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自治区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中心。

2023.11.16

李雪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管厅综合处(区党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办公室)、厅生态环境监测处、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自治区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驻地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23.12.16

税燕萍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负责党建工作。分管厅机关党委、厅水与大气环境处、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自治区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2024.1.16

达娃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管厅办公室、厅法规与标准处、厅辐射安全监管处、自治区辐射环境监督站、自治区环境信息中心(自治区环境宣传中心)。

2024.2.16

次仁加措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分管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厅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处、区域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

   (二)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政策咨询服务日程安排

接访日期

政策咨询接待人

职务

2023.8.16

梅朵

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处长

2023.9.16

陈歆

厅土壤环境与固体废物管理处处长

2023.10.16

苏云

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

2023.11.16

陈路全

厅生态环境监测处处长

2023.12.16

任志昊

厅水与大气环境处副处长

2024.1.16

吴峰

厅法规与标准处处长

王建暑

厅辐射安全管处处长

2024.2.16

罗开拓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办公室主任

米玛扎西

厅生态环境执法监督处副处长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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